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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分的約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 我上小學之後,父親跟我約定:只要月考有「三百分」,便可以在手錶跟迷你腳踏車之間選一項當獎品。

  我覺得父親很「笨」,因為只要在「健康教育」還有「生活與倫理」稍下功夫,然後在拿手的「國語」再下點功夫,三百分就到手了。不過,父親的「三百分」是指要有三張試卷拿滿分(其他兩科的分數沒有特別要求),並不是五科總分達三百分,我跟好奇又好笑的同學這樣解釋。

  漸漸的,我發現要有三科同時滿分,反而不容易,好幾次都粗心大意考了九十七、九十八分,如果要求總平均分數,還比較容易拿捏,但是卻一點也無法說動父親改變他的初衷。

  機會終於在二年級上學期來叩門了。月考後,翻課本對答案,那專攻的三科試題全答對了。「健康教育」和「生活與倫理」的成績發下來,果然不出所料,但是國語卻青天霹靂──得了「九十九」分。試卷上,有一個「拜」字被紅筆圈起來。我理直氣壯跑去要分數,老師說這個「拜」字,右邊是四橫,不是三橫。回到座位,查了課文,果真是四橫。只能懊惱當初造字的古人幹麼那麼多事,弄個左右不平均。好事多磨,期盼已久的獎品就敗在這一個「拜」字上頭。

  之後,我果真在三年級的一次月考中盼到夢想的「三百分」!當買回那只「東方霸王」新錶的那一夜,大熱天,我仍堅持覆蓋在黑漆漆的厚棉被裡,冒著汗欣賞錶面晶亮的螢光,和附耳聆聽輕巧的齒輪運轉滴答聲,寶貝得不捨睡去。

  三十多年過去了,至今書寫到「拜」這個字時,心頭仍會浮起那段暖暖的往事。幾年前,我在報上讀到在嘉義縣新港國小前賣紅豆餅的婦人,她首創給考九十五分以上的小朋友免費贈送一個餅吃,考一百分則贈兩個。漸漸的,有國中生也要求比照,還有遠從彰化來領賞的,婦人都欣然接受。有個小朋友拿了兩張一百分的試卷去領獎品,旁人問:「以前有考這麼好嗎?」小朋友說:「沒有,以前考很爛。」一旁的同學說:「他以前是小混混。」小朋友回嘴:「我哪有!」

  熱心的婦人不僅要求成績好,連操行也要好,試卷上面還要蓋上「好學生」的印章才能領紅豆餅吃。婦人說:「因心疼有小朋友想吃紅豆餅卻沒有錢,才突發奇想。看到他們認真讀書,拿著考卷來跟我說:『阿姨我考九十五分。』,我就很高興了。」婦人對小朋友說:「你第二次月考考一百分,好不好?如果好,我們打勾勾,阿姨等你呵。」小朋友回答:「好!」「以後學校經常考試好不好?」小朋友說:「好,考一百次。」

  那一刻,我終於明白,也是新港人的父親為什麼當年會捨去要求「總平均」分數,而訂出三張「一百分」的鼓勵標準。

  原來是「鄉風」!

  看到孩子們津津有味的吃著紅豆餅,不再害怕考試,而且都是滿分,婦人開心的說自己的苦心沒有白費。他們溫熱互動的心情,我能懂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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